人才中心是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,疏通人才流动渠道,构筑人才高地,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,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而建立的机构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负责全校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。代表学校作为学院、职能部处和派遣公司之间的沟通桥梁,促使三方共同配合做好派遣人员的入职、离职、薪酬、考核、劳动关系的管理等工作;建立和完善人才派遣、劳务派遣的管理制度,对学校下属单位的派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政策解答;
二、做好各类人事关系挂靠在人才中心人员的接受、管理等工作;
三、做好学院和机关待退休人员的审批工作;
四、对校内各部门(除经济独立核算部门外)未聘人员,根据国家政策及学校有关文件进行审核,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接受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;办理未聘人员的试工、借用和聘用上岗等手续;
五、收集和整理人才需求信息,为未聘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服务。挖掘再就业岗位,帮助未聘人员谋求就业的机会;
六、办理校外借调人员手续及外借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;
七、配合人事科做好全校人事代理对象的相关工作;
八、结合岗位聘任、机关精简及人事制度改革,配合有关部门,组织面向不同层次教职工的岗位培训、技能培训;
九、做好关停歇业企业分流人员的接受、管理等工作。